
盈科广州经济职务犯罪刑事部是盈科广州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华南地区最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之一。
经济职务犯罪刑事部由高级合伙人张文明律师领衔主任,以在公、检、法任职多年和熟悉司法系统各部门操作规程的资深律师为核心,汇聚了华南地区众多志同道合、业务精湛的刑事辩护精英。部门成员中,张文明律师(主任)曾在公安侦查、预审部门工作30余年,滕云律师(副主任)曾在检察反渎、政府机关任职近十年,林高民律师(资深律师)亦曾在法院担任审判工作10余年,段长明律师(执行主任)在华南地区素有“刑辩新势力”之称,何战五律师、李永添律师、严银平律师、张振杰律师、吉晓欢律师等都是刑辩领域的资深、专业律师。
经济职务犯罪刑事部以各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如重大涉黑、暴力、涉毒案件等)为专注业务领域,其专业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及团队协作精神足以胜任任何刑事案件。
经济职务犯罪刑事部团队律师成功办理过一系列具有社会影响力的重大案件,其中不乏无罪、不起诉、罪名不成立、重罪改轻罪、大幅减刑、成功保命、缓刑、取保候审的案例,良好的办案效果不仅受到当事人的赞誉,也在行业内广受推崇,并引起了社会各界包括主流媒体在内的广泛关注和肯定,多次接受《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新快报》、《新京报》、广东电视台、南方电视台、广州电视台、法治中国网、腾讯新闻的采访报道,许多成功案例亦受到中央电视台、广东卫视、广州卫视、深圳卫视、江苏卫视的深度、系列报道。
同时,经济职务犯罪刑事部开设有“以案论辩”大讲堂,邀请公、检、法、司、律及其他领域各界权威与精英定期为广大刑辩律师、青年律师和高校学子分享和交流刑辩实务、技巧和成功经验,并聘请了多名在国内刑事法律领域拥有学术造诣的专家、教授及行业佼佼者担任部门顾问。经济职务犯罪刑事部组建了专业的刑事辩护网站,并与各大著名的法律服务网站密切合作。经济职务犯罪刑事部的每一步足印,旨在打造华南地区首屈一指的刑事辩护品牌,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专业化、精细化的刑事辩护服务,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这也是经济职务犯罪刑事部每一名团队律师的最大愿景和目标。
部分成功案例:
1、【取保候审】
(1) 何某涉嫌非法经营(传销)罪,天河检察院未批捕,公安取保;
(2) 魏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越秀检察院取保;
(3) 张某涉嫌聚众斗殴罪,荔湾检察院未批捕,公安取保;
(4) 谢某林走私普通货物罪案,江门市检察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不批准逮捕,江门海关予以取保候审。
(5) 张涛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不批准逮捕,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予以取保候审。
2、【无罪】
(1) 刘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天河检察院撤回起诉;
(2) 刘某、靳某、皇某等3人售假汽配一百多万,逮捕后白云区检院不起诉;
(3) 崔某寻衅滋事案,荔湾检察院不起诉。
(4) 罗某某涉嫌制造毒品案,粤港两地警方联合办案,在中国香港查获3979公斤的3.4-亚甲基二氧笨基等化学管制物品,广州市中院以制毒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十年有期徒刑,发回重审后,完全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改判无罪。
(5) 王某某涉嫌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案,公诉机关指控受贿数额280万元,广州市白云区院完全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受贿罪名不成立;判决后,公诉机关没有提出抗诉,为被告人减少了十年以上刑期。
(6) 广州2012年三打两建十大案件之一“杜高”假冒注册商标二审一案,一审判决有罪,二审以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后越秀区法院作出无罪判决。
3、【缓刑】
(1) 尹某职务侵占案,萝岗法院判处缓刑;
(2) 郭某交通肇事案,番禺法院判处缓刑。
(3) 周志明涉嫌盗窃案,越秀区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判决缓刑。
(4) 陈玉明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案,荔湾区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判决缓刑。
(5) 陈淑梅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广州市中级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判决缓刑。
4、【重罪轻判】
(1) 曾某强奸案,番禺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按强奸未遂轻判;
(2) 彭某盗窃案,盗窃物品一半证据不足,多次找受害人单位协商赔偿并取得刑事谅解书,天河法院从轻判处;
(3) 王某盗窃案,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指控八起盗窃事实,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三起盗窃事实,从化法院判决认定一起盗窃事实并从轻判处;
(4) 未成年人陈某涉嫌抢劫案,主动调取陈某系在校生等证据,协调赔偿受害人并取得刑事谅解书,天河法院少年庭从轻判处;
(5) 张某某因儿子治疗身故、挟持医生涉嫌绑架人质案,广州市越秀区院完全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改变罪名,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减少了四年以上。
(6) 丘某某组织他人涉嫌持枪、绑架人质案,其系累犯,广州市海珠区院采纳律师没有充分、确凿证据证实被告人系组织者的辩护意见,认定其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减少了五年以上。
(7) 李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公诉机关指控诈骗金额为320万元,广州市萝岗区院采纳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仅认定诈骗数额为14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减少了四年以上。
(8) 李传就相约自杀案,荔湾区法院最终判刑仅四年六个月。
(9) 郭志辉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持枪)一案,该案是广州市2012年严打十大黑案之首,被告人多达44个,海珠区法院对郭志辉判决合并量刑一年三个月。

地址:53rd Floor, Chow Tai Fook Financial Centre, No. 6 Zhujiang East Road, Zhujiang New Town, Tianhe District, Guangzhou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53楼
热线电话:400-700-0148
传真:020-66857289
邮编:510601

盈科广州官方微信
扫描关注我们
有意外惊喜!